查看原文
其他

【“两行动、两措施”】买卖自己的营业执照也犯法吗?

“两行动、两措施”

买卖自己的营业执照

也犯法吗?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买卖我自己的营业执照还犯法吗?我是真的不知道,就想换点钱花,真是贪小便宜吃大亏啊!”王某悔不当初地说。

王某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已被法院判刑,但造成的恶劣后果却不能“一判了之”,因为他所卖出的营业执照,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用来从事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沟通协商 依法履职

长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王某等人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件时发现,被买卖的营业执照、对公银行账户等所涉及的市场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企查查和天眼查等系统中仍显示在业,仅因未进行年报被标注为“经营异常”,存在继续为实施洗钱、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帮助的可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未及时对这些市场主体依法作出处理。



对此,长安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磋商会议,就涉案情况沟通协商,厘清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6件,移交线索14件,建议其依法履职,调查核实后尽快依法依规作出处理。


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建议后,对检察建议中涉及违法买卖的市场主体调查核实后依法进行处理,并在全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对买卖营业执照危害性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下一步,长安区检察院将联合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买卖营业执照违法现象进行专项整顿,并组织开展送法入企、入社区活动,向全区范围内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进行普法宣传,共同打造长安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长安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检察官

提醒

营业执照属于国家机关证件,将自己办理的营业执照进行买卖属于犯罪行为。被卖掉的营业执照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犯罪活动,买卖营业执照不仅可能给自己惹上民事官司,承担民事责任,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文 | 张习

初审 | 嵇丛妍

终审 | 李洁楠

编辑 | 朱佳俊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